来源:贵州弘波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0-20 浏览:958次
一、准备工作
1 准备依据文件
1.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认证要求
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17025:2005 )认可要求;
1.3适用于本实验室的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各行业实验室的补充规定要求;
1.3相关行业部门管理的规定和文件;
1.4相关产品检验法律法规相关内容。
2 全面理解学习实验室认证/认可准则及补充规定,保证在实验室内部有充分的人员对认可要求及流程的理解是明确而且准确的,可根据需要聘请专业咨询机构予以全程指导或培训。
3 根据实验室认可准则的要求及实验室的特点设定组织架构,划分职能分配,对关键岗位的人员如最高管理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人员给予重点培训学习,保证其掌握如何保障实验室的硬件要求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有能力对检测结果给予测量不确定度分析。关键岗位人员均是认可时需单独重点考核对象。
4 对各部门的质量活动、技术活动的职责、权限及相互接口必须明确划分,界定清楚各部门及关键人员的质量职责。
5 根据实验室认可准则及补充规定的要求及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质量体系文件,含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四大类质量体系文件。质量体系文件应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并体现实验室检测项目的特点及合理分配。
6 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6个月,在此期间必须按照质量体系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保留6个月的相关记录,必须按照实验室认证/认可准则相关要素及补充规定的特殊要求开展技术档案收集、技术控制活动工作,需对现场环境、区域规划、仪器状况进行合理评估,充分保证实验室在硬件能力上满足认可的要求。
7 必须在认证/认可之前组织至少一次实验室认可全部要素的内部质量审核,必须执行至少一次管理评审工作。
二、迎接评审检查
1、现场评审组由评审机构委派评审组长及技术专家对实验室软件、硬件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并有盲样考核项目。
2、考核结果有四类:一、完全符合;二、基本符合,但需要书面整改;三、基本符合,但需要部分现场复查;四、不符合。
3、针对考核结果评审组给予三到六个月不等的整改期限,实验室完成纠正措施并提报整改报告。
4、实验室应维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按照各自领域的要求参加比对试验等能力验证并考核合格。
5、可根据实验室的情况选择专业的咨询机构对体系维持给予重点培训或指导。
手 机:陈总13511993296 杨总15180879313 陈总13158002056
联系电话:0851-83652677 0851-83854958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园区3号路贵州工信机电科技有限公司4号厂房
Copyright ©www.gzhbjc.com.cn 贵州弘波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官网 备案号:黔ICP备2021002537号-1
技术支持:富海万企科技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由互联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删除内容,谢谢!